1.项目地理位置、交通及周边环境:该项目部署区块包括庄205、庄179-乐3、庄36加密、庄288、庄211、板11、庄271、板49、板47及其它井区,各区块主要位于甘肃省合水县境内;该项目地有油气田修建的砂石道路和地方修建的通村道路、乡村土路共同构成,交通便利;各新建井场周边以耕地或空地为主。 2.行政管辖:甘肃省庆阳市 3.评价目的: 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针对本工程建设是否按照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实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要求,从而保障本工程项目投产后在安全生产方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为本工程建设的安全验收提供科学依据; 2)通过对本工程的安全设施、设备、装置实际试运行状况的考察,对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判断生产设备、装置安全设施的有效性,对未达到安全目标的系统或单元提出安全补充及补救措施,以提高本工程项目本质安全程度,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3)本评价报告也可作为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对该企业进行监督监察以及该企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的参考依据。 4.评价报告主要内容: 总则、建设项目概况、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评价单元的划分与评价方法的选用、定性定量评价、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安全评价结论。 5.采用的评价方法:安全检查表法(SCL)。 6.评价结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2021年产能建设工程新建井场选址及平面布置合理,改造站场内新建装置布局符合规范要求,该工程采用成熟的工艺方案和集输方案,在试运行过程中各基层单位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和安全设施按要求进行定期检验、检测,配备有齐全的消防器材,并制定有相应的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落实了制定的各项生产技术和安全培训计划,评价组认为该工程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及有关规定对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求,安全设施具备验收条件。 7.评价流程:客户相关资料→项目风险分析→合同评审→公司任命项目组长→组建评价组→收集整理相关资料→现场勘察→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定性定量评价→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安全评价结论→编制安全评价报告→内审、技术、过控三级审核→修改完善报告→报告出版→报告评审→报告修改→报有关监管部门备案→安评过程控制记录→网上公开→公司存档→结束。 |